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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出口货物涉及主要许可证件 | 点击数:5890次 添加时间:2009-7-6 11:39:33 [返回] | 贸易管制政策、法规的实施主要是通过对进出口证件的管理而实现的,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、承担有关国际公约义务、以及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管理,需对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数量、品质等方面进行管理的限制性许可证明或批件。
目前,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敏感出口商品包括:全国统一招标商品、军民通用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、钨(钨砂、仲钨酸铵、三氧化钨、钨酸)、锡(锡锭、焊锡及锡砂)、锌(锌锭、氧化锑)、锯材、蚕丝类 (含厂丝)。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敏感进口商品包括:配额机电产品及移动通讯产品、羊毛、天然橡胶、原油、成品油、钢材、化肥、晴纶、涤纶、聚酯切片、汽车轮胎、农药、易制毒化学品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农产品包括:(一)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(包括:棉花、食糖、羊毛、天然橡胶);(二)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(包括:粮食、植物油) 国家实施管理的重要工业品包括:(一)实行进口配额管理的商品(包括:成品油、化肥、涤纶、晴纶、聚酯切片、氰化纳、汽车轮胎、烟草及制品、二醋酸纤维丝束(烟));(二)实行进口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(包括:原油、钢材、农药、胶合板、石棉);(三)实行进口自动登记管理的商品(包括:酒、彩色感光材料(以上两种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)、合成橡胶、化纤布、钢坯、铜、铝。)
一、国家法律法规管制或进出口数量限制的证件
1、进口许可证(监管证件代码:1)主管部门: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:关于印发《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([2001]外经贸管发第152号) 管理范围:2000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35种,税目502个。具体为:成品油、羊毛、涤纶纤维、腈纶纤维、聚酯切片、天然橡胶、汽车轮胎、氰化钠、食糖、化肥、烟草及制品、二醋酸纤维丝束、棉花、汽车及其关键件、摩托车及其发动机(车架)、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、收、录音机及其机芯、电冰箱及其压缩机、洗衣机、录像设备及其关键件、照相机及其机身、手表、空调器及其压缩机、录音录像磁带复制设备、汽车起重机及其底盘、电子显微镜、气流纺纱机、电子分色机、粮食、植物油、酒、彩色感光材料、监控化学品可做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(包括化学武器关键前体、化学武器原料)、易制毒化学品、光盘生产设备。 对部分商品以加工贸易或保税区(仓库)进口也凭进口许可证验放(监管证件代码:小写英文字母"u")。 实行禁止进口商品。(监管证件代码:9)
2、出口许可证(监管证件代码:4)主管部门: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:外经贸部《关于印发<2001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>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[2000]外经贸管发第669号) 管理范围:2001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54类,按实际操作分解为66种。具体为:玉米、大豆、钨砂、锑砂、仲钨酸铵、钨制品、煤炭、原油、成品油、氧化锑、重水、监控化学品、(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、化学武器原料)、易制毒化学品、棉花、锑(包括锑合金)及其制品、白银、活牛、活大猪、活中猪、活乳猪、活鸡、活鸭、活鹅、活乳鸽、牛肉、猪肉、乳猪肉、鸡肉、鸭肉、蜂蜜、大蒜、红小豆、栗子、茶叶、大米、甘草、蔺草及制品、苇及苇制品、矾土轻(重)烧镁、滑石块(粉)、氟石块(粉)、焦炭、石蜡、松香及松脂、原木、锯材、蚕丝类、硅锰铁合金、锌及锌基合金、锡及锡基合金、维生素C、碳化硅、稀土、食糖、磷片石墨、锌矿砂、锡矿砂、糠醇、桐原木、桐板材、坯绸、棉坯布、定尺碳素钢板、电风扇、电子计算机、自行车。 对来料加工、招标管理的部分商品和化学武器前体凭出口凭出口许可证验放。(监管证件代码:小写英 文字母“x”) 根据关于印发《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([1999]外经贸管发第696号),对边境小额贸易的部分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。(监管证件代码:小写英文字母“y”) 根据关于印发《20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》及有关问题的通知([1999]外经贸管发第696号),部分商品实行定向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。(监管证件代码:5) 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:牛黄、麝香、白金、铜及铜基合金。(监管证件代码:8)
3、设限纺织品被动出口配额证(监管证件代码:G)主管部门: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:《关于公布<设限纺织品与HS分类目录(试行)>的通知》([2000]外经贸管纺函字第53号) 管理范围:对美国、欧盟、加拿大、土耳其和挪威等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出口,企业向海关出具相应的出口证书。
4、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(监管证件代码:O)主管部门:外经贸部
管理依据:《监管司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口商品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监货[1994]177号)
管理范围: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进出口主要商品目录代号中的“机电产品目录代号表”中除机电配额许可证管理和机电特定产品以外的所有商品。无具体目录。 根据《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》([1998]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)进口列入文件目录的旧机电产品,由外经贸部签发“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”(监管证件代码:小写英文字母“o”)。
5、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(监管证件代码:N)主管部门:外经贸部 管理依据: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《配额产品实用代码》和《特定产品实用代码》的通知([2000]外经贸机电字第5号)、关于印发2000年机电产品《配额产品目录》和《特定产品目录》的通知([2000]外经贸机电发第48号) 管理范围:77种商品,130余条HS商品代码。
6、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(监管证件代码:7)主管部门:国家经贸委 管理依据:《关于启用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专用章和进口登记证明的?
二 管部门:文化部、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 管理依据: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(第17号令)、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(文市发[1999]28号)、关于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片进口管理的通告(广发社字[2000]91号)、关于加强对委托境外企业加工光盘管理的通知(新出音[1998]560号) 管理范围:有内容的音像制品 2、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(监管证件代码:J)主管部门:中国人民银行 管理依据:关于转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》的通知([83]署行字第556号)、关于对进口黄金及其制品加强管理的通知(银发[1988]363号) 管理范围:黄金及其制品
3、白银进口准许证(监管证件代码:U)主管部门:中国人民银行
管理依据:关于印发《白银进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银发[1999]414号) 管理范围:银粉、未锻造白银、银半制成品、银制成品
4、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(监管证件代码:T)主管部门:国家外汇管理
管理依据:关于下发《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汇函[1998]65号) 5、文物出口证书(监管证件代码:H)主管部门:国家文物局
管理依据:关于转发《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(89)署监二字第230号)、海关总关于对出境文物凭国家文物局颁发的《文物出境许可证》验放问题的通知(署监[1995]126号)
6、非军事枪械进出口批件(监管证件代码:K)
7、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主管部门:海关总署管理范围:主要用于进口汽车
8、高新技术出口限制主管部门:外经贸部、科技部 管理依据: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
管理范围: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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